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渔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0-05-20   查看次数:1533次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渔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闽海渔〔2020〕31号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闽发改法规〔2019〕7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渔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我局结合我省渔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渔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包含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招标示范文本》);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投标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和渔港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

  一、全省渔港工程全部进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文件规定加快协调《招标示范文本》的平台改造、范本固化等工作,2020年6月1日起渔港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确保我省渔港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落到实处。

  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招标示范文本》《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贯,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各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渔船渔港管理处反馈。

  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http://hyyyj.fujian.gov. 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ggzyfw.fujian.gov.cn/)将同步发布《招标示范文本》《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单位和各渔港建设市场主体自行下载并及时关注培训通知。


  联系人:陈明炜,联系方式:0591-87878621

  邮 箱:2873730551@qq.com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福建省渔港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则(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规则(试行)

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