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 2024-04-03   查看次数:595次

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4〕8号


福州市房管局,厦门、泉州、宁德市住建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明确市场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秩序,省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9日



附件:闽建〔2024〕8号附件

   《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