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20-08-27   查看次数:1346次

关于调整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福建省渔港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渔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0〕3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港工程在线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公布了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版)。经过试运行,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渔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版)》

  (一)P32,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中“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二)P33和P40,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款中“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修改为“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举例如下:计算出的投标人报价偏差率为1.23456%,四舍五入后应为1.23%表示,如报价偏差率为1.23567%,四舍五入后应为1.24%表示。

  (三)P33,“评标办法前附表(合理低价法)”2.2.2条款中“(3)算术平均值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时的下浮值,在-2%~1%之间,以0.5%为一档抽取(K1对应-2%、K2对应-1.5%、K3对应1.0%……K7对应1%)。”修正为“(3)算术平均值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时的下浮值,在-2%~1%之间,以0.5%为一档抽取(K1对应-2%、K2对应-1.5%、K3对应-1.0%……K7对应1%)。”

  P40,“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2条款中“(3)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时的下浮值,在-2%~1%之间,以0.5%为一档抽取(K1对应-2%、K2对应-1.5%、K3对应1.0%……K7对应1%)。”修正为“(3)算术平均值或加权平均值小于等于最高限价的90%时的下浮值,在-2%~1%之间,以0.5%为一档抽取(K1对应-2%、K2对应-1.5%、K3对应-1.0%……K7对应1%)。”

  (四)P97中“以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修改为“以社保机构出具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五)P97中“本表作为详细评审时的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内容。”修改为“本表作为详细评审时的评分依据;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强制内容”。

  二、《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版)》

  (一)P1、P12和P79,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中删除“(交通、水利、房建)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P31和P39,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中删除“方法二: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将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与最高限价A2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加权平均值A(最高限价权重系数μ为20~40%,以4%为一档,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μ分μ1、μ2、μ3……μ6,即μ1对应20%、μ2对应24%、μ3对应28%……μ6对应40%)。再将该加权平均值A按抽取的下浮系数K下浮后作为评标基准价B”。

  (三)P32和P41,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款中“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修改为“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举例如下:计算出的投标人报价偏差率为1.23456%,四舍五入后应为1.23%表示,如投标人报价偏差率为1.23567%,四舍五入后应为1.24%表示。

  (四)P42, 评标办法前附2.2.4(2)款中 “监理大纲评分在36.00(含)~40.00(含)”修改为“监理大纲评分在32.00(含)~40.00(含)”,监理大纲相应评分细项做同比例修改。

  三、《福建省渔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修订版)》

  (一)P42和P50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款、P58评标办法前附表2.5.4款中“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修改为“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举例如下:计算出的投标人报价偏差率为1.23456%,四舍五入后应为1.23%表示,如报价偏差率为1.23567%,四舍五入后应为1.24%表示。

  (二)P128中“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修改为“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修改内容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