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3-18   查看次数:2715次

关于启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经商省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同意,决定于2021年3月15日起正式启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

  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子系统:

  (一)劳资纠纷风险预警

  汇聚人社、市场监管、税务、法院等单位的数据,通过决策树算法分析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

  汇聚省内工资专户开(销)户信息、进出账信息、工人工资流水信息,通过数据分析,提示异常情况。目前,该子系统已经开发完成,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系统对接,正式启用时间待省人社厅商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确定。

  (三)劳动关系风险防控与应急调度

  将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提示的欠薪风险及异常信息推送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可通过“移动监察”应用进行查看及处置。

  (四)举报投诉联动处理

  流转、接收劳动者通过“福建人社”小程序提交的欠薪线索,录入、反馈欠薪线索处置情况。

  (五)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实名制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1、政府部门端主要功能含企业、项目、人员等基础信息查询,考勤、劳动合同、工资专户、工资发放、工资保证金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及统计分析功能。

  2、企业端主要功能含管理及创建项目子账户、企业所属项目相关信息的查询及统计分析。

  3、项目端主要功能含项目、人员、劳动合同、参建单位、班组、工资专户、工资发放、工资保证金等信息的录入及管理,考勤信息的管理。

  4、小程序主要功能含工人基础信息采集、移动端考勤打卡、欠薪线索反映。

  省级实名制系统的软件功能均免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登录方式

  (一)省级实名制系统

  http://220.160.52.229:8772/glpt/,所需网络环境:互联网。

  (二)其他子系统

  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劳动关系风险防控与应急调度、举报投诉联动处理等子系统需通过金保专网访问,地址:http://10.96.19.27:8771/nbjb。

  上述子系统建议通过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进行访问。

  三、帐号创建

  施工企业通过省级实名制系统跳转至“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制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注册、登录。

  已注册“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省住建厅版)的项目可以通过原登录帐号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新项目的帐号、密码由施工企业通过省级实名制系统企业端进行创建。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可通过省级实名制系统首页下载用户信息采集表,逐级汇总至省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由省级实名制系统技术开发商统一开设帐号。

  四、工作要求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类项目应自行选用实名制软硬件进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房建市政类项目选用的实名制管理软硬件以及各地自建实名制监管平台在3月31日前必须完成与省级实名制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数据上传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二)交通运输、水利行业在建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与省级实名制系统的对接,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逐步接入。

  (三)铁路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特点,确定纳入省级实名制系统管理的项目,明确时间表并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办法。

  (五)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切实履行实名制管理的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辖区内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使用省级实名制系统,对应纳入省级实名制系统管理的项目,做到“应纳尽纳”。

  (六)人社部门要做好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劳动关系风险防控与应急调度、举报投诉联动处理等子系统的日常应用,对系统提示的欠薪隐患、接受的欠薪线索要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排查、处置。

  五、其他事项

  (一)用户操作手册可以在省级实名制系统首页下载。运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政策咨询

  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0591-87537075

  住建厅建筑业处,0591-87516529

  交通厅建管处,0591-87077513

  水利厅建设处,0591-87663057

  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建设协调处,0591-83611753

  2.技术支持及接口对接

  省级实名制系统技术支持QQ群:708500270

  实名制软硬件厂商接口对接QQ群:531484913

  技术对接人员:伍应浩18960734786

  (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的“福建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将于2021年3月31日停止使用。

  (三)采用人脸识别等考勤设备直连省级实名制系统方式进行对接的工程项目需在项目工地上配备计算机用于部署省级实名制系统的前置服务(注:省级实名制系统通过前置服务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计算机需具备访问互联网的条件,并确保考勤设备与计算机处于同一个局域网内。

 

                                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