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建总二期厂房低压出线工程

来源: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1-16   查看次数:7813次

投标邀请书

:福建鸿麟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鑫仁和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大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容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建总二期厂房低压出线工程已由福州金山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金山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金山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69452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山建总二期厂房低压出线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9452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2、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690000秒至2020121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保证金应密封在信封袋中,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给业主,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当场退回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211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金山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政府楼,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 63378698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621599-807 ,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林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金山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政府楼

联系电话: 6337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