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缇时光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

来源: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5-07   查看次数:3683次

投标邀请书 

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福州市城投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缇时光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晋安区财政,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控制价384.006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香缇时光幼儿园二次装修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的施工及相关配合工作,直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4.0065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57日至20205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陆仟万元整(¥76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529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本项目开标大厅)。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电话:0591-83801723

联系人:陈工、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电话:18950250195

联系人:刘工

 

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一号楼5层

联系电话:83650211